僑文國民小學創校於民國四十九年度第二學期,緣於民國四十八年八七水災,僑胞捐款救災、興學而創設。為感謝與紀念華僑,故本校命名第一個字取用「僑」,第二個字取用「文」,乃是希望爾今爾後學校培養出更多的文儒之士,從校門出去的個個都是文質彬彬的好兒童。同時本鄉民眾信仰的中心--天福宮在創校時扶鸞頒賜「文光射斗」給僑文。兩者相映照乃取「僑文」,獲得大家的認同。
創校當時,由西湖鄉公所主持,舉凡踏勘、購地、租用民地到定界都是由鄉公所主導為之。並由天福宮眾鸞生及熱心教育的地方士紳協助,擇定西湖鄉二湖村土牛溝二十二號現址,興建二樓紅色瓦頂校舍。學生從西湖國民學校分出,仍借西湖國民學校上課。迄至校舍落成,於民國五十年二月十三日奉苗栗縣政府栗府恭教國字第0六三七二號令新設立,三月十一日遷入上課。
學區劃分範圍:四湖村第一鄰起至第三鄰、三湖村第九鄰起至第十五鄰、二湖村全部。
學校所使用之土地共九筆總面積一.一八0八公頃,其中四筆土地0.六七七五公頃系向李順吉嘗承租,自民國四十九年十月一日起至無限期,租金以甘薯每年冬至日,本鄉市價折算代金支付,甘薯數量則以一甲地一萬台斤計算,並由西湖鄉工所支付租金。因為國民學校在當時是屬於鄉公所所有。惟至民國七十九年起,國民小學改屬縣有。租用民地之租金改由苗栗縣政府支付。租金之計法,則按當年政府公告地價的百分之十計算,現每年七萬餘。另外五筆土地0.五0三三公頃,由當時西湖鄉公所郭豐昌具名。於民國四十九年十月十五日向原地主黎阿達、黎維煌等人所購買,訂立買賣契約,並已付清土地價款,惟尚未辦妥土地產權轉移,地主即相繼死亡,其子孫又未辦產權繼承,且又散居各地,一直到民國六十六年第三任校長蕭添寶開始著手辦理,直到七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第四任校長解金華手中才克服重重困難,取得大部份土地產權並轉移給苗栗縣政府,同時也取得了校舍建築使用執照,目前仍有八七二平方米尚未獲移轉。
本校地處高崗,北面迎風,每年東北季風沿著西湖溪吹向校舍,緊關著的窗戶都呼呼作響。尤其是創校初期,一片荒蕪砂礫,尚未植樹綠化、砂石飛揚。經過多年來師生胼手胝足,美話綠化校園,如今成排的龍柏老樹,矗立在校門、校園周圍,迎風搖曳,似乎是向每一位上下學經過這兒的小朋友招手問好。